各分(子)公司,公司各部室: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请各单位按要求切实推进新修订档案法宣传贯彻各项工作,总结宣传贯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,并将有关问题、建议及时反馈公司综合管理部。
联系人:迎红
联系电话:0471-6320655
附件:内蒙古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的通知.pdf
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2020年7月27日